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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沟林业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长白山林区毁林种参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时间: 2019-12-10         浏览量:2653369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对湾沟林业局整改任务中的1个地块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长白山林区毁林种参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任务20188月底前,完成违法违规参地的摸排、查处工作,对没有依法处罚的违法种参案件,尽快依法予以处理。对目前立案在侦未破的毁林种参案件进行梳理,对于新发现的案件及时立案查处,重特大疑难案件,启动重特大案件侦办机制。全程跟踪案件办理,确保案件侦办质量。

责任单位:湾沟林业局

    人:刘春禄

  督导单位:省林业和草原局稽查处、森林公安局

整改目标:20188月底前,完成违法违规参地的查处工作,有序推进已查处的违法违规参地的回收还林工作。201912月底前完成全部违法违规参地的还林工作。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 

  整改措施: 

(一)摸底排查部署整改工作。20184前,对我局违法违规种参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列出问题地块清单,健全完善违法违规参地整改情况数据库及工作台账。

(二)依法查处违法种参案件。

结合摸底排查情况,由资源处、森林资源管护大队、相关林场协调森林公安分局等部门对没有依法处罚的违法种参案件,尽快依法予以处理。20187底前,完成全部违法违规参地的查处工作。

(三)扎实推进参地清收还林。

20186前完成违法违规参地清收和还林情况的核实,对整改不彻底的继续组织整改,对拒不恢复原状的,依法按程序强制执行,全面推进清收还林工作。201812前,完成全部违法违规参地清收,并完成还(造)林工作,对2018年无法实施还林的,必须于20196前完成还林。

(四)坚持“新”“老”问题一并整改

在整改过程中,要求相关林场与森林资源管护大队开展详细核查,同步组织查处、清收、还林和验收,对“新”“老”问题分别统计汇总并建立整改情况台账,一并上报。(注:“新” 2016——2017年,“老”2014——2015年)

整改效果:

湾沟林业局违规种参地块1个,面积3.2公顷。为马鹿沟林场施业区内采伐迹地种植人参。截止目前,我局已收回该地块,并已实施还林。

公示期为:20191210日至20191216日。


特此公示。

 

 

 

    吉林省湾沟林业局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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